山东省沂南县大冯家楼子陶瓷土(瓷石)普查探矿权招标转让公告
时间:2010-07-06
阅读:219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院决定对“山东省沂南县大冯家楼子陶瓷土(瓷石)普查探矿权”进行招标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探矿权名称:山东省沂南县大冯家楼子陶瓷土(瓷石)普查探矿权
探矿权人: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
勘查许可证号:T37120090903034077
首次设立时间: 2003年12月9日
发证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勘查许可证有效期:2009年9月17日至2010年9月30日
转让探矿权地理坐标:东经118°22′30″-118°25′15″,北纬35°21′45″-35°23′30″(不包括东经118°24′30″-118°25′00″,北纬35°22′15″-35°22′30″),面积13.13km2。
普查区位于沂南县南偏西约20km,地处沂南县青驼镇大冯家楼子一带。我院进行了矿区普查工作,2010年2月提交了普查报告。普查工作共完成1:10 000地质草测30km2、1:5 000地质草测13.13km2、1:2 000地质填图3km2、槽探343.71m3/15条、钻探778.82m/8孔、基本分析315件(地表208件、钻孔107件)、组合分析2件、内检分析27件、外检分析15件、岩矿鉴定13件、小体重、湿度测定11件。矿石自然类型为二长花岗斑岩。矿区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工程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环境地质条件良好。
矿区探求(333)矿石量928.55万t,Al2O 3 14.77%、Fe2O3 TiO2 1.01%。其中:Ⅰ级品464.18万t,Al2O3 14.49%、Fe2O 3 TiO2 0.81%;Ⅱ级品464.37万t,Al2O3 15.05%、Fe2O 3 TiO2 1.20%。
勘查阶段:普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有能力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转让成交确认书》要求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且在有关信用信息记录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书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300万元)。对中标者,保证金抵作《招标转让成交确认书》中规定的应交探矿权转让价款(不计利息);对未中标者,在招标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四、报名手续
报名参加投标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册资金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资金信用证明等办理报名手续。所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经审验后退还投标人。
五、标书受理
自2010年7月6日9时至2010年8月7日9时止,在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综合技术科发放招标文件、接受咨询、审查投标人资格并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书。
六、现场踏勘
投标人需到探矿权所在地现场踏勘的,由其自行前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七、开标时间
2010年8月7日10时在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四楼会议室开标。
八、转让手续
中标人(受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8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价付清探矿权转让价款,并在付款后一个月内到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竞得探矿权的转让、变更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
九、招标控制价
根据评估结果和国家产业政策等综合因素,招标人确定本探矿权转让的招标控制价不低于人民币玖佰壹拾伍万元(¥915万元)。
十、风险提示
我院对现有地质工作程度下取得的成果资料负责。对于由地质因素变化或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所导致的风险由受让人独立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关本次探矿权招标转让的其他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568983 86403614
传真:0531-86954408
联系人:寿冀平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2号
邮政编码:250013
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
二○一○年七月六日
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 © 版权所有 鲁ICP备06023630号v2005-2010
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2号 邮编:250013
联系电话:0531-86556922 E-mail:sddky@163.com